17年夏天房山下大暴雨,房山人可能司空见惯,对我是第一次遇见可堪倾盆的大雨。
如果单单是躲在酒店里不敢出来,这场雨或许本不会太深刻的记忆,但是雨下的最大的时候我却带着两把伞走在北京的街头。
起因很简单,有人忘带雨伞了,我去送给她。虽然我们之间有着五十多公里的距离。
其实距离这种东西,不把它换算成时间单位,我是根本没有概念的,就像烟台离鞍山只有四百多公里,坐绿皮车却要走上一整天,坐高铁还不能直达。这五十几公里,以我练车时的速度,可能一小时都不到,我想,这一段路不会太长。
我是下午三点半出发的,我出发前从没有想过我会在晚上十点到达。
我一直觉得雨伞是个很优雅的东西,撑着雨伞闲庭信步和穿着雨衣来去匆匆是绝对不一样的,小时候读过的第一首情诗就是雨巷,雨伞,一直是不一样的东西。
我那时带了两把雨伞,不记得为什么带了两把,我只记得当我得知她没带伞时突然的异想天开,我想跨越半个北京给她送伞。
有时候一个念头产生了,你就要用另一个念头把原本的打消,要不然你总会觉得有事情没做。我没有其他的念头,或许是其他念头都没这个放肆,而我当时又喜欢放肆,所以我拿起两把雨伞,直接出了酒店,那时雨还不大,稀稀疏疏,我还担心雨不会大,白跑这一趟。
我住的酒店离房山市区很远,而房山市区又离北京市中心很远,我先骑上了酒店外的共享单车,当我骑了一个小时还仅仅只是达到了从酒店到房山市区的一半时,雨下大了。雨珠像雹子般大小,骑着车又没法打伞,被雨淋了一路。
快到地铁站了,为了躲对面的车摔了一跤,穿的又是短裤,大腿被不知道什么东西豁了个口子,只能推着车先去药店处理一下伤口。
到这时,我已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坚持去送伞了,我只是想着,送到了一切就好了。衣服已经湿透了,手里拿着的伞,伞骨基本折了,浑身上下狼狈不堪,这些都不要紧,送到了就好了。
出现在她面前说什么?我在地铁上想了好久,我们才认识七八天,见面也不过两次,人人都会帮助对于自己而已仅仅是举手之劳的事,但是会有人会在下暴雨的时候跨越半个北京城单单是为了送一把雨伞?我那时已经不认为自己做的是正确的事情了,但是我已经无法回头了。
到了她住的酒店楼下已经快十点了,天气转晴了,她已经下晚自习了,我在楼下准备打电话,看见她的几个未接电话,拨了回去,她问我一下午都联系不到去哪里了?又用比较谨慎的语气问我是不是真的来给她送伞了,然后说道自己已经有伞了,不用担心。
我说感冒了,在房间里睡觉,现在在楼下遛弯,没那么傻,晚上早点睡,挂了。
我把那把原本该送给她的雨伞,放到了酒店大厅的置伞架上。
运气挺好,赶上最后一班地铁。
虽然我把我的雨伞落在了那一天。
我后来跟我朋友讲这个故事,他笑我老舔狗了,我觉得不是,我现在连那个女孩的名字都忘记了,这不是舔狗。
我只是喜欢做一些只会让自己感动的事情罢了。